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指交易者在交易所帐户中确保合约履行的资金,是已被占用的保证金。
交易所根据某一期货合约上市运行的不同阶段和持仓的不同数量制定不同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从合约新上市挂牌之日起,随着合约持仓量的增大,交易所将逐步提高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临近交割期时,交易所将逐步提高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关于天然橡胶标准合约保证金收取的具体规定如下:
持仓总量(X) | 天然橡胶 交易保证金比例 |
X≤12万 | 5% |
12万<X≤16万 | 7% |
16万<X≤20万 | 9% |
X>20万 | 11% |
注:X表示某一月份合约的双边持仓总量,单位:手。
交易时间段 | 天然橡胶 交易保证金比例 |
合约挂牌之日起 | 5% |
交割月前第二月的第十个交易日起 | 10% |
交割月前第一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起 | 15% |
交割月前第一月的第十个交易日起 | 20% |
交割月份的第一个交易日起 | 30% |
最后交易二个交易日起 | 40% |
注: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5%。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交易所可以调整交易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