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期货的期转现
铝期货的期转现是指持有方向相反的同一月份合约的会员(客户)协商一致并向交易所提出申请,获得交易所批准后,分别将各自持有的合约按交易所规定的价格由交易所代为平仓,同时按双方协议价格进行与期货合约标的物数量相当、品种相同、方向相同的仓单的交换行为。
铝期货的期转现规则
1、期转现的期限:欲进行期转现合约的交割月份的上一月份合约最后交易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交割月份最后交易二个交易日(含当日)止。但欲进行期转现合约的交割月前第一月的最后三个交易日不得办理期转现申请。
持有同一交割月份合约的买卖双方会员(客户)达成协议后,在上述期限内的交易日的14:00前,到交易所申请办理期转现手续,填写交易所统一印制的期转现申请单。
2、期转现的交割结算价:买卖双方会员(客户)达成的协议价。
3、申请期转现的头寸处理:申请期转现的买卖双方原持有的相应交割月份期货头寸,由交易所在申请日的15:00之前,按申请一交易日交割月份合约的结算价平仓。
4、期转现的交易保证金:按申请一交易日交割月份期货合约结算价计算。
5、期转现的票据交换(包括货款、仓单):在申请日后一交易日14:00前在本交易所内完成。
6、货款划转:期转现的交割货款一律采用内转方式划转。
7、增值税:卖出方应当在办理期转现手续后七日内向交易所提交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不得迟于当月倒数第三个交易日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