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6-04 14:23
个人信用贷款是指湖北银行向资信良好的借款人发放的无需提供担保的人民币贷款。
一、适用客户
有消费融资需求的个人客户。
二、贷款期限
个人信用贷款期限原则上为1年(含),最长不得超过2年,湖北银行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三、贷款额度
个人信用贷款额度起点为1万元,单户最高贷款金额原则上为30万元(含),湖北银行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四、贷款利率
按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结合湖北银行贷款定价管理的有关制度确定。
五、受理范围
全行各分支行。
温馨提示:
如遇国家信贷政策和湖北银行信贷政策调整,上述产品相关条款将做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