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5-30 11:21
西安银行质押贷款,是指以合法有效、符合贷款人规定条件的质物出质,向贷款人申请取得一定金额的人民币贷款,并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人民币贷款业务。
一、贷款对象和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籍自然人(含港澳台同胞)或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境外、国外自然人;
2、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3、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4、能提供西安银行开具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或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等;
5、在西安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6、西安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额度
1、以人民币存单或凭证式国债作质押的,质押率不得超过质押存单面额的90%;
2、外币存单贷款质押率不超过质押存单按当日公布的外汇(钞)买入价折成人民币金额的80%;
3、以多张或多个质物质押的,质押率应分别执行相应质物质押率的规定。
三、贷款期限
1、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3年;
2、若用不同期限的多个或多张质物质押的,应以到期日最近者确定贷款期限。
四、贷款利率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及相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