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5-24 17:11
吉林银行个人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是指吉林银行针对合法拥有或实际控制的有正常经营的物业的客户,以该物业作为贷款抵押物,并主要以该物业的租赁收入为第一还款来源发放的贷款。
一、贷款用途
可用于置换他行或关联借款,物业经营期间的维护、改造、装修、招商、自身经营周转等经营性资金需求,购买新物业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未明确禁止的正常用途。
二、授信期限
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额度期限不得超过10年,单笔授信期限不得超过15年且不得超过抵押房产的剩余使用年限。
三、贷款金额
单笔贷款金额起点为10000元人民币,且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满足一定抵押率要求的抵押物业的评估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