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5-24 11:49
个人综合消费贷款是指吉林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以个人综合消费为资金用途的贷款。
一、贷款对象
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
1、用于购置汽车、家具及大额耐用消费品等家居消费用途和旅游、医疗、学费等大额消费用途以及购买商业用房、车库(位)等用途;
2、用于房屋的装修款项;
3、用于支付房屋租金的款项;
4、其他个人合法消费用途的款项;
5、不得用于股票投资、用作经济实体的注册资本金或其他权益性投资,不得用于任何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所禁止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