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5-23 16:59
天津农商银行农家乐贷款,是向天津市辖区内经营农家乐旅游的商户发放的用于经营活动的人民币个人贷款。
一、贷款政策
1、天津市境内依托当地农村自然生态、田园景观、民俗风情、农(林、牧、渔)业特色产业,以当地农户投资经营为主体,以“吃农家饭、住乡村屋、游田园景、享休闲乐”为主要特征;
2、能为游客提供体现“三农”特色的“体验农家生活,享受农耕文明,欣赏乡村文化、感受自然风情”等休闲旅游服务项目。贷款手续简便,审批程序快捷;网点分布广,客户还款方便。
二、贷款条件
1、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
2、品行良好,无违约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3、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4、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