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5-22 16:24
个人创业轻松贷是指向在外创业及当地创业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经营周转的个人经营性贷款授信业务。
一、贷款条件
1、具有江西银行经营所在地户籍的非法人企业的合伙人或实际经营者,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2、从事的经营活动合规合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目标客户对象应形成一定的经营规模并具有市场影响力,稳定经营,收益稳定;
3、具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从事特种行业的,具备有权机关颁发的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
4、年龄在55岁(含)以下,身体健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的固定资产;
5、非法人企业经营者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固定住所;
6、有明确的生产经营计划,自有资金充足,经营收入稳定,有按期偿还信用的能力;
7、遵纪守法,企业及主要股东、业主信用记录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8、能够提供合法、有效、可靠的担保;
9、在江西银行开立帐户,自愿接受江西银行信贷监管和结算监督;
10、具有合法的贷款用途,不低于贷款用途总资金30%的自筹资金;
11、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贷款金额、期限、利率
1、担保方式为保证的,最高贷款额度为人民币300万元;担保方式为抵质押的,最高贷款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
2、担保方式为房产抵押的,最高贷款成数为房产价值的70%,采用商用房抵押的,最高贷款成数为商用房价值的50%;担保方式为质押的,最高贷款成数为质押物价值的90%;
3、贷款期限最长5年(担保方式为抵押的,最长期限为5年;担保方式为质押、保证的,最长期限为3年);
4、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期限利率和调整方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