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5-22 14:18
个人信用循环授信是指申请人以江西银行认可的信用、保证等方式,对申请人一次性授予一定信用的额度,在不超过有效期限和可用额度的条件下,被授信人可以向江西银行多次申请具有明确用途的个人贷款,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一、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
2、在江西银行分(支)机构所在地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证明);
3、申请人年龄在18周岁至60周岁以内;
4、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5、贷款人根据申请人资信情况进行评分,分值达到90分(含)以上;
6、在江西银行开立金瑞卡或活期储蓄存款账户;
7、江西银行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贷款额度及期限
1、贷款人根据对借款人的资信情况进行评估后,核定出总额度及期限,最高授信额度为50万元;
2、贷款总期限为两年,在授信期限、授信额度内可多次贷款,循环使用;
3、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和调整方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