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5-20 17:05
个人生产经营贷款是指成都银行向自然人发放的用于合法生产、销售、服务等盈利性活动的人民币贷款业务。
一、产品特点
1、资格清晰:以自然人个人名义申请,包括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出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自然人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非法人资格企业的承包人或承租人等;
2、适用面广:可以用于借款人本人从事合法生产经营活动,也可以用于借款人控制的经营实体从事合法生产经营活动;
3、额度较高:最高贷款额度可达800万元;
4、期限较长:最长贷款期限可达5年;
5、担保多样:信用、抵押、质押、保证、组合等多种方式;
6、用途广泛:可以用于周转性、季节性、临时性的流动资金周转,也可以用于购置商业用房、生产设备、大型工程机械等固定资产;
7、还款灵活:等额本金,等额本息,约定付息、到期还本等多种还款方式,供客户选择抵押率高:根据房产情况最高抵押率可达70%,能有效利用房产价值。
二、申请条件
1、年龄在20周岁(含)以上,持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具有经办行所在地的有效居住证明或固定住所;
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符合成都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