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4-22 15:04
青岛银行在县域支行网点开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该业务是指借款人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不改变农村土地承包权和农业用途的条件下,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抵押担保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行为。
一、管理办法
青岛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提出借款人为承包方农户的,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资产负债情况、信用情况、综合还款能力及其土地经营收益评估总值等情况合理确定。
二、贷款对象
通过合法方式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依托农村土地开展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