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3-08 15:29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是指借款人(购房人)购买住房时,缴纳首付款后,其余部分由长治银行贷款垫付,并以所购房产权益作抵押,由开发商提供保证担保,按月偿还贷款本息的一种贷款方式。
一、贷款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申请人年龄加贷款年限不超过60周岁。
二、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0周岁之间;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4、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根据自身的还款能力合理借贷,这个最为关键);
5、具有所购住房的商品房销(预)售合同或意向书;
6、具有支付所购房屋首期购房款能力;
7、在长冶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8、有贷款人认可的有效担保;
9、长冶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贷款期限
最长不超过20年贷款额度。
四、贷款额度
家庭首套住房的,要求首付款不得低于购买住房所需资金的30%;家庭二套住房的,要求首付款不得低于购买住房所需资金的60%;家庭三套住房的暂不予办理。(根据国家政策随时调整)
五、贷款利率
家庭首套住房的,房贷利率为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基准利率;家庭二套住房的,房贷利率为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基准利率上浮30%;家庭三套住房的暂不予办理。(根据国家政策随时调整)
六、贷款偿还方式
等额本息还款。(每月偿还同等数额的本金加利息,直到还款完毕)
七、贷款流程
1、递交材料,提出申请;
2、长治市商业银行调查,审批;
3、签订《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
4、办理保险,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5、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6、依照合同约定按期偿还本息;
7、还清贷款,合同解除;
8、注销抵押。
八、产品特色
申请简便、审批快捷;简化贷款申请手续,推出“服务时效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