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款是每年一贷的,因此大一没贷大二是可以贷的。
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助学贷款、高校助学贷款两种,下面分别介绍首贷所需要的条件、申请资料、办理时间、办理地点、贷款流程等事项,具体如下: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
1、申请条件
(1)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2)经有权部门认定,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3)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4)生源地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2、贷款金额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6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不超过20000元。
3、申请资料
(1)通过预申请的学生需要提供《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审请的学生还需要提交本人及共同借款人签字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如果双方不在同一户口簿上,需要出示双方户口簿原件。
4、申请时间
申请办理时间一般为7月至9月初,具体时间以当地资助中心为准。
5、办理地点
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也就是教育局。
6、申请流程
(1)注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信息网,按提示注册生源地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2)填写申请表:学生登录系统后找到贷款,在线填写申请表,提交后导出来打印,再由本人签字。
(3)签订合同: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一同把提到的资料带齐,到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然后领取回执单。
(4)提交回执单:借款学生尽快将回执单交给高校老师,由老师在10月10日前录入系统。
二、高校助学贷款
1、申请条件
(1)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2)经有权部门认定,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3)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4)相关高校要已经开办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目前高校助学贷款省属高校全覆盖省份有吉林、河南、河北、新疆、西藏、黑龙江。
2、贷款金额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6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不超过20000元。
3、办理时间:
高校贷款一般是开学之后在大学办理
4、办理地点:
开学以后在就读高校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
5、申请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复印件;
(3)需要学生本人、院系领导及高校资助中心领导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和高校资助中心公章的申请表。
6、申请流程:
(1)注册学生在线系统
进入学生在线系统官网,选择“高校助学贷款”,注册学生在线系统。
(2)填写申请表
借款学生登录系统后找到贷款,在线填写申请表,填写后提交然后打印出来,再签字。
(3)加盖公章
申请表需要由院系领导和资助中心领导审查后签字,需要加盖院系公章和高校资助中心公章;
(4)签订合同
借款学生携带所需材料到高校资助中心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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