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成为失信人员,可能生活的各个方面都会受到限制,包括出行、消费、理财、工作等等。
一般不得有以下高消费以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高消费
(一)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二)旅游、度假,出境;
(三)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四)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五)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六)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的私立学校。
二、出行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
三、工作
在全国范围内担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提醒:
失信人员要想解除在高消费、工作、出行等多方面的限制,就必须尽快从失信名单中解除出来。而因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况成为失信人员,只有积极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主动纠正了失信行为,人民法院才会决定删除失信信息,届时才能不受上述限制。
若是因其他情况成为失信人员,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一般为两年。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就删除失信信息,届时也就不会再受到上述限制了。不过若是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纳入期限可能会延长一至三年。
以上就是“失信人员有什么限制”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