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房价越来越高,很多人刚毕业或者经济条件不佳的话,会选择租房上班,公积金除了可以贷款买房外,还可以提取出来支付租金。那么能提多少出来呢?不同地区规定不同,今天就以成都为例,介绍一下提取额度。
总的原则: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提取额度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1、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2、承租商品住房,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职工每季度提取金额不超过21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8400元,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提取金额不超过42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6800元。
3、承租商品住房,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的:
(1)不超过已支付的房屋租赁金额,租赁商品住房已支付房屋租赁金额计算方式为:住房租赁备案月租金金额×申请时已租赁备案时间(扣除已提取的租赁备案时间)。
(2)不超过本市规定的月度及年度租房提取限额:
①租住住房位于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的,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34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6万元;职工及其配偶每月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268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3.2万元。
②租住住房位于成都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县的,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0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2万元;职工及其配偶每月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20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2.4万元。
③租住住房位于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的,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8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9600元;职工及其配偶每月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6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92万元。
(3)一套住房有多人承租的,在每一个自然年度内,该套住房累计租赁提取总额不超过3.2万元。
4、“蓉城人才绿卡”持卡人(适用于A卡、B卡持卡人)租住已登记备案的商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