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债质押贷款借款申请书;
2、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有效居留身份证),并提供复印件;
3、本人名下财政部1999年后发行,由中国银行承销的国债权利原件;
4、使用第三人(出质人)的国债办理质押贷款,须出示第三人书面同意的文件及有效身份证件;并提供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中国银行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文件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