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人及其配偶(如有)的基本信息资料,包括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工作证明、婚姻证明、授权中行查询其个人信用报告并将其个人信用信息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的授权委托书;
二、有效的收入证明材料;
三、担保证明材料,采用抵(质)押方式申请的,应提供抵(质)押物权属证明材料、抵(质)押物估值报告等;采用无抵(质)押方式申请的,应提供借款人相关资信证明材料,追加第三方信用保证的,应提供保证人的基本信息资料和相关资信证明材料;
四、贷款用途证明材料;
五、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中行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