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本合同成立日或最后复效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2.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3.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不包括器官移植致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输血原因致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和职业原因致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
9.被保险人患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亮点一:特定癌症额外赔,可以多赔100%保额。
重度恶性肿瘤赔付比例不高,仅赔50%保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