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故全残保障
1个被保人:
18岁前,已交保费/现金价值(取较大者)
18岁后(做费期内) :已交保费*给付比例/现金价值(取较大者)
18岁后(缴费结束) :已交保费*给付比例现金价值/有效保额(取较大者)。
2个被保人:
两个被保人先后身故/全残,身故全残保险责任给付与单个被保人相同,给到后身故/全残被保险人受益人。
两个被保人一起身故/全残,按照2个被保险人身故对应的身故或全残金两者取大,再分别给付各自收益人50%。
比例系数:18-40岁:160%、41-60岁:140%、61岁及以上: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