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故全残保障
1个被保人:
18岁前,已交保费、现金价值取大,18岁后(缴费期内):已交保费*给付比例/现金价值取大值。
18岁后(缴费期结束):已交保费*给付比例/现金价值/有效保额取大值。
2个被保人:
2个被保人先后身故/全残,身故全残保险责任给付与单个被保人相同,保险金给到后身故/全残被保险人受益人。
2个被保人一起身故/全残或无法确定身故/全残先后顺序的,按照2个被保险人身故对应的身故或全残金两者取大,再分别给付各自受益人50%。
比例系数:
18-40岁:160%
41-60岁:140%
61岁及以上:120%。
保单权益
保单贷款、加保减保,第二投保人支持减少/增加被保人(第一个保单周年日前)。
增值服务
VIP服务、信托、细胞冻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