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下列1-3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亮点一:健康告知宽松,仅3条,对于大部分群体可投保;
亮点二:免责条款少,对于免责条款无统一规定,各家公司的做法不一,大麦只有3条免责,是目前最少的条款之一;
亮点三:交费便宜,投保年限越长交费越便宜。
保额每年递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