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酒后驾驶;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本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战争、军事冲突、被保险人主动参与暴乱或武装叛乱。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将向投保人以外的被保险人继承人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2项至第4项中任一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1、保险利益确定,一旦交费金额确定,基本保额确定,后续每年领的钱是固定的,不用担心高低,投保时可以非常清楚的知道未来可以领多少钱;
2、有全面的投保人豁免,在投保人发生轻疾、重疾、身故或全残时,可以免交后续保费,在大人出险的情况下,仍然可以保证孩子有钱上学;
3、5000元起投,投保起点低。
投保示例:
0岁宝宝年交1万,交10年,基本保额11290元。
第一笔钱,15岁、16岁、17岁,每年领基本保额40%,也就是4516元(11290*40%);
第二笔钱,18岁、19岁、20岁、21岁,每年领基本保额80%,也就是9032元(11290*80%);
第三笔钱,22岁、23岁、24岁,每年领基本保额100%,也就是每年领11290元;
第四笔钱,30岁领满期金120%保费,也就是12万。
总共领取金额4516*3+9032*4+11290*3+12万=203546元。
中途被保人不幸身故,赔付保费和现价价值取大者(绝对不亏)。
收益不是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