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人因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身故或身体全残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自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亮点一:保障期限灵活,既可以保短期二三十年,也可以保长期保至六七十岁;
亮点二:身故赔付高,18岁后身故可以赔到2.5倍保额;
亮点三:可以保高发重疾,老版保32类重疾,新版还可以保轻度重疾。
交费比较贵,买高保额考验持续交费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