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人因下列 1-6 项情形之一身故或身体全残的,或在第 7 项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
故或身体全残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
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详见释义);
5.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7.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详见释义)、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详见释义)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详见释义)的机动车(详见释义)期间。
发生上述第 1 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被保险人继承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详见释义)。
因上述第 2-6 项情形或在第 7 项期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亮点一:保险利益确定,身故保障确定。
亮点二:可以搭配康健华贵A中高端医疗,可以保特需病房和国际部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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