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主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
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 毒品
5 5 ;
(5)被保险人 酒后驾驶
6 6 机动车
7 7 ;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被
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
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亮点一:豁免条款人性化,父母有事保费免交,孩子赔了重疾,还能领钱;
亮点二:搭配全面保障,日常疾病或意外可以报销治疗费用,高发轻重疾都能保;
亮点三:搭配生财宝万能账户,实现财富二次增值,实际利率稳健;
保障期限无法覆盖高风险年龄
其他详情见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