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其身故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者注射毒品(见10.6);
(4)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若曾复效,则自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见10.7)、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10.8),或者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见10.9)的机动车(见10.10);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者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
因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投保人之外的其他权利人给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见10.11)。其他权利人按照被保险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的顺序确定。
亮点一:生存保险金保证领取
被保人年满65岁后,如果身故,剩余未领的生存金可以一次赔付给受益人;
亮点二:万能账户追加投保
万能账户保底利率2.5%,可以追加万能账户投保,消费者犹豫期过后就可以追加万能账户。
现金价值低、正常投保回报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