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1、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年满 18 周岁之前全残,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全残时您已交的合同保险费(不计利息)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年满 18 周岁之后全残,且全残发生在交费期间内,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全残时您已交的合同保险费(不计利息)乘以给付比例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年满 18 周岁之后全残,且全残发生在交费期间外,保险公司按以下三项中的较大者给付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全残时合同有效保险金额;
(2)被保险人全残时合同现金价值;
(3)被保险人全残时您已交的合同保险费(不计利息)乘以给付比例。
其中,给付比例按下表规定:
被保险人到达年龄不满 61 周岁的,给付比例160%;
被保险人到达年龄满 61 周岁的,给付比例120%。
2、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年满 18 周岁之前身故,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您已交的合同保险费(不计利息)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年满 18 周岁之后身故,且身故发生在交费期间内,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您已交的合同保险费(不计利息)乘以给付比例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年满 18 周岁之后身故,且身故发生在交费期间外,保险公司按以下三项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有效保险金额;
(2)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现金价值;
(3)被保险人身故时您已交的合同保险费(不计利息)乘以给付比例。
其中,给付比例按下表规定:
被保险人到达年龄不满 61 周岁的,给付比例160%;
被保险人到达年龄满 61 周岁的,给付比例120%。
合同所列全残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的给付以一种和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