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 18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 24 时之前被认定身故或全残,则我们将按以下两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同时致成一项以上全残情形时,该给付以一项为限),本合同效力终止。
本合同实际支付保险费;
被保险人被认定身故或全残之日所在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 18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 24 时之后(含 24 时)且于年满 61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 24 时之前被认定身故或全残,且被认定身故或全残之日在交费期间届满之前,则我们将按以下两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同时致成一项以上全残情形时,该给付以一项为限),本合同效力终止。
本合同实际支付保险费的 160%;
被保险人被认定身故或全残之日所在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 18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 24 时之后(含 24 时)且于年满 61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 24 时之前被认定身故或全残,且被认定身故或全残之日在交费期间届满之后(含),则我们将按以下三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同时致成一项以上全残情形时,该给付以一项为限),本合同效力终止。
本合同实际支付保险费的 160%;
被保险人被认定身故或全残之日所在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被保险人被认定身故或全残之日所在保单年度的年度基本保险金额。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 61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 24 时之后(含 24 时)被认定身故或全残,且被认定身故或全残之日在交费期间届满之前,则我们将按以下两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同时致成一项以上全残情形时,该给付以一项为限),本合同效力终止。
本合同实际支付保险费的 120%;
被保险人被认定身故或全残之日所在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 61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 24 时之后(含 24 时)被认定身故或全残,且被认定身故或全残之日在交费期间届满之后(含),则我们将按以下三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同时致成一项以上全残情形时,该给付以一项为限),本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 18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 24 时之前被认定身故或全残,则我们将按以下两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同时致成一项以上全残情形时,该给付以一项为限),本合同效力终止。
本合同实际支付保险费;
被保险人被认定身故或全残之日所在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 18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 24 时之后(含 24 时)且于年满 61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 24 时之前被认定身故或全残,且被认定身故或全残之日在交费期间届满之前,则我们将按以下两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同时致成一项以上全残情形时,该给付以一项为限),本合同效力终止。
本合同实际支付保险费的 160%;
被保险人被认定身故或全残之日所在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 18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 24 时之后(含 24 时)且于年满 61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 24 时之前被认定身故或全残,且被认定身故或全残之日在交费期间届满之后(含),则我们将按以下三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同时致成一项以上全残情形时,该给付以一项为限),本合同效力终止。
本合同实际支付保险费的 160%;
被保险人被认定身故或全残之日所在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被保险人被认定身故或全残之日所在保单年度的年度基本保险金额。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 61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 24 时之后(含 24 时)被认定身故或全残,且被认定身故或全残之日在交费期间届满之前,则我们将按以下两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同时致成一项以上全残情形时,该给付以一项为限),本合同效力终止。
本合同实际支付保险费的 120%;
被保险人被认定身故或全残之日所在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 61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 24 时之后(含 24 时)被认定身故或全残,且被认定身故或全残之日在交费期间届满之后(含),则我们将按以下三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同时致成一项以上全残情形时,该给付以一项为限),本合同效力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