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将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将给付身故保险金及其利息,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身故保险金的利息将自该被保险人身故之日起计算,但最长不超过一年: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十八周岁之前身故,身故保险金为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
身故日该被保险人的现金价值;
该被保险人累计所缴保险费。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十八周岁及之后身故,身故保险金为该被保险人的基本保险金额。
(2)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本合同的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经医院确诊首次出现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本公司将退还该被保险人所有已缴保险费,同时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若本合同的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后,经医院确诊首次出现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本公司将按照该被保险人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本公司对每位被保险人的重大疾病保险金责任的给付以一次为限,给付后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随之终止;若该被保险人所患疾病同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重大疾病释义的,本公司仅按照一种重大疾病承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保险责任,给付后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随之终止。
(3)轻症疾病保险金
若本合同的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后,经医院确诊首次出现本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本公司将按该被保险人的基本保险金额的 2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本公司对每位被保险人的轻症疾病保险金责任的给付以一次为限,给付后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本项保险责任随之终止;若该被保险人所患疾病同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轻症疾病释义的,本公司仅按照一种轻症疾病承担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的保险责任,给付后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本项保险责任随之终止。
(4)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
若本合同的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后,经医院确诊首次出现本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本公司将豁免自该被保险人首次轻症疾病确诊之日后的第一个保险费应缴日起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项下各期应缴保险费。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所患疾病既符合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释义又符合轻症疾病释义的,本公司仅承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保险责任,给付后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随之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