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附加无忧II意外伤害保险

时间:2019-08-20 11:33:36

中宏附加无忧II意外伤害保险

1、保险公司

中宏人寿

2、产品特色

属于意外险产品,为被保险人提供身故、残疾、全残保障。

3、基本信息

投保年龄:符合承保年龄者

缴费方式:与保险公司约定

保险期限:1年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如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致残疾或身故的,本公司将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若本附加合同在保险合同周年日续保,则在该续保保单年度本附加合同的续保保险金额为保险单或批注上所载的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并增加百分之五,并以此方式逐年单利递增,最高续保保险金额为保险单或批注上所载的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百分之一百二十五。第一个保单年度本附加合同的续保保险金额为保险单或批注上所载的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1)身故保险金

如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九十天内因该意外伤害身故的,本公司将按本附加合同的续保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及其利息,本附加合同随之终止;利息将自被保险人身故日起计算,但最长以一年为限。

(2)残疾保险金

如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九十天内造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所列伤残项目,本公司依照该标准规定的评定原则对伤残项目进行评定,并按评定结果所对应该标准规定的给付比例乘以本附加合同的续保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首先对各处伤残程度分别进行评定,如果几处伤残等级不同,以最重的伤残等级作为最终的评定结论;如果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等级相同,伤残等级在原评定基础上最多晋升一级,最高晋升至第一级;对于同一部位和性质的伤残,不适用以上晋级规则。

在每一保单年度内,本公司的累计给付金额,以本附加合同的续保保险金额为限;如果累计给付金额等于本附加合同的续保保险金额,本附加合同随之终止。

(3)全残额外保险金

如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九十天以内,导致《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上所列的第一级残疾程度之任一者,本公司将按本附加合同的续保保险金额给付全残额外保险金,本附加合同随之终止。

对于被保险人在年满四周岁之前发生的身故或残疾,其相应的上述各款保险金将按以下比例计算:

被保险人身故或残疾时年龄 ,相应保险金的比例

不满一周岁 ,20%

满一周岁但不足二周岁 ,40%

满二周岁但不足三周岁 ,60%

满三周岁但不足四周岁, 80% 

  • 想买【中宏附加无忧II意外伤害保险】,但是不知道好不好?

    重疾险要求轻重疾病保障全面,高发轻疾定义宽松,一定预算下能买足保额,最好是买到30万以上;医疗险,要求续保宽松,疾病或意外可以报销治疗费用;经常开车预算小可以选一年期综合意外险,交费能力强可以考虑长期意外,不担心中断;理财产品看预期收益和经营情况,不要盯着怎么返还或返还多少,看现金价值和生存总利益。免费预约顾问了解产品优缺点>>

  • 想买【中宏附加无忧II意外伤害保险】,但是担心理赔不了怎么办?

    买保险不带病投保,有病史如实告知,另外也要买全保险,发生风险及时报案就可以,另外重疾险留意疾病定义,医疗险留意免赔及续保条款。预约顾问了解理赔小窍门>>

广告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