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以下约定的被保险人各项就医费用均须发生在境内医院。
每个有效保险期间内,本合同约定的三项保险金累计给付之和以本合同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为最高限额,其中约定的指定门急诊费用保险金累计给付以本合同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的20%为最高限额。
(1)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
在本合同每个有效保险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者在等待期后经医院医生确诊因疾病必须住院治疗的,对被保险人已发生的、必须且合理的住院费用,包括实际发生的住院药品费、住院手术费用、床位费、膳食费和其他费用之和,我们按照本合同条约定的医疗费用保险金的计算方法,在保险合同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内给付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入住医院高端病房(包括特需病房、外宾病房、干部病房、国际医疗部病房或VIP病房),则我们不承担任何给付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的责任。
如被保险人在某个有效保险期间内住院治疗,但在该保险期间期满日治疗仍未结束的,则对于被保险人该次住院治疗在该保险期间期满日次日起30日(含)内发生的上述住院费用,我们仍承担给付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的责任,该保险期间期满日次日起30日后发生的住院费用,我们不再承担给付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的责任,无论本合同有无续保。
(2)门诊手术费用保险金
在本合同每个有效保险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者在等待期后经医院医生确诊因疾病需在医院进行门诊手术的,对被保险人已发生的、必须且合理的门诊手术费用,包括医生在医院手术室内施行手术所收取的手术材料费、麻醉费和手术操作费用之和,我们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医疗费用保险金的计算方法,在保险合同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内给付门诊手术费用保险金。
(3)指定门急诊费用保险金
指定门急诊费用保险金包含以下两项:
住院前后门急诊费用
在本合同每个有效保险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者在等待期后经医院医生确诊因疾病必须住院治疗的,则对其在该次住院前七日内(含住院当日)以及出院后三十日内(含出院当日)因与该次住院相同的原因所进行的门急诊治疗,我们对已发生的、必须且合理的指定门急诊费用总额,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医疗费用保险金的计算方法,在保险合同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的20%内给付指定门急诊费用保险金。
“门急诊费用”以当地卫生局或当地政府核准的收费标准为限,给付范围包括医生诊断费、处方费、救护车费、药品费、X光检查费、护理费、医疗用品费等在医院内发生的费用。
放化疗、透析及肾移植后抗排异治疗门诊费用
在本合同每个有效保险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者在等待期后经医院医生确诊因疾病需在门诊进行放疗、化疗、血液透析、腹膜透析或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我们对已经发生的、必须且合理的放化疗、透析及肾移植后抗排异治疗门诊费用总额,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医疗费用保险金的计算方法,在保险合同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的20%内给付指定门急诊费用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