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的保险责任分为必选责任和可选责任,必选责任为您在投保时必须选择的部分,可选责任可由您决定是否投保。
一、必选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一般住院津贴保险金
(1)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经医院确诊必须在医院接受住院治疗的,我们按照被保险人每次住院的实际住院天数和您与我们约定的必选责任的保障档次对应的住院日额给付一般住院津贴保险金,即:
一般住院津贴保险金=实际住院天数×住院日额
(2)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非因意外伤害经医院确诊必须在医院接受住院治疗的,我们从被保险人每次住院的第 4 天开始,按照您与我们约定的必选责任的保障档次对应的住院日额给付一般住院津贴保险金,即:
一般住院津贴保险金=(实际住院天数-3)×住院日额本合同的一般住院津贴保险金和健保通医院一般住院津贴保险金的累计给付天数之和最高以 180 日为限。
2、健保通医院一般住院津贴保险金
(1)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经医院确诊必须接受住院治疗,且被保险人在泰康健保通医院接受住院治疗的,我们按照被保险人在泰康健保通医院每次住院的实际住院天数和您与我们约定的必选责任的保障档次对应的住院日额的1.2 倍给付健保通医院一般住院津贴保险金,即:
健保通医院一般住院津贴保险金=实际住院天数×住院日额×1.2
(2)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非因意外伤害经医院确诊必须接受住院治疗,且被保险人在泰康健保通医院接受住院治疗的,我们从被保险人在泰康健保通医院每次住院的第 4 天开始,按照您与我们约定的必选责任的保障档次对应的住院日额的1.2 倍给付健保通医院一般住院津贴保险金,即:
健保通医院一般住院津贴保险金=(实际住院天数-3)×住院日额×1.2本合同的一般住院津贴保险金和健保通医院一般住院津贴保险金的累计给付天数之和最高以 180 日为限。
3、重大疾病住院津贴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经医院及专科医生初次确诊罹患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者多种),且该重大疾病满足“重大疾病定义”中对应的条件后,对于被保险人接受以该重大疾病为主要诊断的住院治疗,我们按照被保险人每次住院因治疗该重大疾病而发生的实际住院天数和您与我们约定的必选责任的保障档次对应的住院日额的 3 倍给付重大疾病住院津贴保险金,即:
重大疾病住院津贴保险金=实际住院天数×住院日额×3本合同的重大疾病住院津贴保险金累计给付天数最高以 90 日为限。
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共有 120 种,具体见本合同“重大疾病定义”的约定。
4、重症监护住院津贴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经医院确诊必须接受住院治疗,且被保险人入住重症监护病房的,我们按照被保险人每次在医院的重症监护病房内的实际住院天数和您与我们约定的必选责任的保障档次对应的住院日额的 6 倍给付重症监护住院津贴保险金,即:
重症监护住院津贴保险金=实际住院天数×住院日额×6本合同的重症监护住院津贴保险金累计给付天数最高以 30 日为限。
如果被保险人当日住院治疗同时满足上述两项或者两项以上保险金给付条件的,该日各项保险金不可累加给付,我们仅按照其中保险金数额最大的一项给付保险金。
5、意外康复住院津贴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不能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一项或者多项,且被保险人在本合同认可的康复医疗机构接受住院康复治疗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
(1)手术后的康复治疗;
(2)中枢神经损伤后的康复治疗;
(3)言语或者吞咽功能障碍的康复治疗。
我们按照被保险人在本合同认可的康复医疗机构每次住院的实际住院天数和您与我们约定的必选责任的保障档次对应的住院日额给付意外康复住院津贴保险金,即:
意外康复住院津贴保险金=实际住院天数×住院日额本合同的意外康复住院津贴保险金累计给付天数最高以 90 日为限。
如果被保险人接受康复治疗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一般住院津贴保险金、健保通医院一般住院津贴保险金、重大疾病住院津贴保险金、重症监护住院津贴保险金的责任。
在所有保单年度内,上述一般住院津贴保险金、健保通医院一般住院津贴保险金、重大疾病住院津贴保险金、重症监护住院津贴保险金和意外康复住院津贴保险金的累计给付天数之和最高以 1000 日为限,当累计给付天数之和达到1000 日时,本合同终止。
二、可选责任
如果您投保了可选责任,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一般手术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经医院确诊必须在医院接受住院治疗,且在住院过程中实施了非器官移植手术的,我们按照您与我们约定的可选责任的保障档次对应的一般手术基本保险金额和本合同附表 2 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一般手术保险金,即:
一般手术保险金=一般手术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比例被保险人非因意外伤害住院实施非器官移植手术,如果一次手术包含多个手术项目的,各手术项目对应的一般手术保险金不可累加,我们仅按照其中给付比例最高的一个手术项目给付一般手术保险金。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住院实施非器官移植手术,如果一次手术涉及同一手术部位的多个手术项目,各手术项目对应的一般手术保险金不可累加,我们仅按照其中给付比例最高的一个手术项目给付一般手术保险金,如果一次手术涉及不同部位的多个手术项目,我们按照不同手术部位分别给付一般手术保险金,对于每个手术部位我们仅按照其中给付比例最高的一个手术项目给付一般手术保险金。
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一般手术保险金可多次给付,但累计给付以您与我们约定的可选责任的保障档次对应的一般手术基本保险金额为限。
2、器官移植手术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经医院确诊必须在医院接受住院治疗,且在住院过程中实施了器官移植手术(无论一种或者多种)的,我们按照您与我们约定的可选责任的保障档次对应的器官移植手术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器官移植手术保险金。
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器官移植手术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我们在所有保单年度内,针对同一种器官移植手术给付的器官移植手术保险金以一次为限。
3、特别约定
如果被保险人接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住院治疗,且在本合同期满日治疗仍未结束的,对于被保险人该次住院治疗在本合同期满日次日起 30 日内发生的住院,我们仍在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保险责任,对于被保险人该次住院治疗在本合同期满日次日起 30 日后发生的住院,我们不再承担保险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