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院医疗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疾病,经我们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诊断必须在医院接受住院治疗的,对于被保险人在住院期间发生的合理且必须的医疗费用,包括床位费、膳食费、护理费、手术费、诊疗费、检查检验费、治疗费、药品费、物理治疗费等,我们按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计算方法,在年度赔付限额内向被保险人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
对于等待期后本合同约定满期日前发生的且延续至本合同约定满期日后三十天内的合理且必须的医疗费用,我们仍将按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计算方法,在年度赔付限额内向被保险人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
(2)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疾病必须在医院接受住院治疗的,对于被保险人在入院前七天(含入院当天)和出院后三十天(含出院当天)内发生的与该次住院相同原因的合理且必须的医疗费用,包括诊疗费、检查检验费、治疗费、药品费、物理治疗费、门诊手术费等,我们按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计算方法,在年度赔付限额内向被保险人给付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保险金。
(3)特殊门诊医疗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疾病,经我们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诊断必须在医院接受特殊门诊治疗的,对于被保险人在治疗期间发生的以下合理且必须的医疗费用,我们按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计算方法,在年度赔付限额内向被保险人给付特殊门诊医疗保险金:
门诊肾透析费;门诊恶性肿瘤治疗费,包括化学疗法、放射疗法、肿瘤免疫疗法、肿瘤内分泌疗法、肿瘤靶向疗法治疗费用;器官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治疗费;
(4)特定疾病额外医疗保险
金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经我们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患有本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对于被保险人自特定疾病确诊之日起在医院发生的全部与该特定疾病相关的合理且必须的医疗费用(包括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我们先按本合同约定给付相应保险金,当本合同各项保险金的累计给付金额达到年度赔付限额后,我们继续按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计算方法,在特定疾病年度额外限额内给付特定疾病额外医疗保险金,但不再给付各项保险金。
若被保险接受质子重离子治疗,则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的累计给付金额以人民币 100 万元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