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外身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由于意外事故而受到身体伤害,并且在该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我方将按被保险人身故时的保险金额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身故时未满18周岁,我方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本合同及所附《招商信诺附加顺心无忧长期住院津贴医疗保险》累计已交纳的全部保险费(不含利息),本合同终止。
(2)非意外身故保险金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24时起180天之内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24时起180天之内,如果被保险人由于意外事故之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方将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本合同及所附《招商信诺附加顺心无忧长期住院津贴医疗保险》已交纳的全部保险费(不含利息),本合同终止。在本合同生效之日24时起180天之后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24时起180天之后,如果被保险人由于意外事故之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方将按被保险人身故时的保险金额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身故时未满18周岁,我方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本合同及所附《招商信诺附加顺心无忧长期住院津贴医疗保险》累计已交纳的全部保险费(不含利息),本合同终止。
(3)满期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满期日仍然生存,我方将向满期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且本合同所附的《招商信诺附加顺心无忧长期住院津贴医疗保险》同时终止。满期保险金的金额为本合同及本合同之附加合同《招商信诺附加顺心无忧长期住院津贴医疗保险》的累计已交纳的全部保险费(不含利息)×128%。
(4)豁免保险费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24时起180天之后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24时起180天之后,如果被保险人首次经专科医生诊断罹患本合同所约定的重大疾病,我方将豁免被保险人被确诊罹患重大疾病后本合同剩余各期保险费。由意外伤害所导致的重大疾病则不受以上180天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