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由于意外事故而受到身体伤害,并且在该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本公司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如下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①投保人交纳的首次保险费扣除本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累计部分提取的个人账户价值总和(含本公司每次扣取的部分提取手续费)后所余数额的50%。
②本公司索赔申请审核完成日后第一个评估日的投资单位价格计算出的个人账户价值。
(2)非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由于意外事故之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本公司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如下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①投保人交纳的首次保险费扣除本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累计部分提取的个人账户价值总和(含本公司每次扣取的提前部分提取手续费)后所余数额的10%。
②按本公司索赔申请审核完成日后第一个评估日的投资单位价格计算出的个人账户价值。
(3)意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由于意外事故而受到身体伤害,并且因该意外伤害导致本合同所称全残,本公司向被保险人给付如下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①投保人交纳的首次保险费扣除本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累计部分提取的个人账户价值总和(含本公司每次扣取的部分提取手续费)后所余数额的50%。
②按本公司索赔申请审核完成日后第一个评估日的投资单位价格计算出的个人账户价值。如果被保险人自遭受意外事故之日起第180天治疗仍未结束,我方将根据被保险人第180天的身体情况鉴定决定意外全残保险金的给付,您方不得再以第180天后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发生变化为由提出意外全残保险金给付申请。如果被保险人的身体伤害程度不属于本合同所规定的全残,我方不支付任何意外全残保险金。
(4)满期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生存至7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且本合同仍然有效,本公司按该保单周年日后第一个评估日的个人账户价值向被保险人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