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我们将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1)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或全残我们将按以下金额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或疾病全残保险金,给付后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本主险合同已缴保险费xk
K值与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的到达年龄相关,详见下:
18-40周岁,160%;
41-60周岁,140%;
61-80周岁,120%;
其中,到达年龄=被保险人的授保年龄保险事故发生时的保年度数-1。
(2)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以该事故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我们将按本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全残保险金,给付后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3)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遭遇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以该事故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我们将按本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倍给付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或公共交通意外全残保险金,给付后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4)自驾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乘坐或驾驶自驾车期间遭遇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以该事故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我们将按本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倍给付自驾车意外身故保险金或自驾车意外全残保险金,给付后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5)租赁车、网约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在乘坐租赁车或网约车期间遭遇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以该事故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我们将按本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颥的3倍给付租赁车、网约车意外身故保险金或租赁车、网约车意外全残保险金,给付后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6)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在乘坐客运民航班机期间遭遇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以该事故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我们将按本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的3倍给付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或航空意外全残保险」金,给付后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7)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本主险合同约定的9种重大自然灾害,遭遇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以该事故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我们将按本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倍给付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保险金或重大自然灾害意外全残保险金,给付后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8)电梯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乘坐电梯期间遭遇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以该事故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我们将按本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倍给付电梯意外身故保险金或电梯意外全残保险金,给付后本主险合冏效力终止
(9)法定节假日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法定节假日遭遇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以该事故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我们将按本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倍给付法定节假日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法定节假日意外全残保险金,给付后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10)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主险合同满期日仍然生存,我们将按本主险合同已缴保险费的105%给付满期保险金,给付后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上述第(1)项和第(10)项保险金中的本主险合同已缴保险费按下列公式计算:
已缴保险费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年缴保险费x已缴纳年期数上述第(3)项至第(6)项保险金中的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乘坐或驾驶自驾车期间、乘坐租赁车或网约车期间、乘坐民航班杋期间指自被保险人踏上至离开公共交通工具、自驾车、租赁车、网约车、民航班机的期间,不包括公共交通工具、自驾车、租赁车、网约车、民航班机自始发地出发以后,未到达目的地之前,被保险人在车厢、船舷以及舱门等之外的期间上述第(1)项至第(10)项保险金均以一次为限,且不累加给付,同一保险事故不会给付上述两项或两项以上保险金,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我们给付相应保险金后,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