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按照约定承担下列保险责任中的一项或多项:
(1)孕妇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其保险期间内因患妊娠疾病或分娩期并发症并以此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我们将按本项保险责任的保险金额给付孕妇身故保险金,给付后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2)新生儿特定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接受指定无创产前胎儿DNA检测且检测结果为阴性,连带被保险人出生后生存满24小时且在其保险期间内经专科医生采用染色体核型分析,明确诊断患有本主险合同约定的染色体异常疾病,我们将按本项保险责任的保险金额给付新生儿特定疾病保险金,给付后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3)妊娠终止手术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其保险期间内接受指定无创产前胎儿DNA检测且检测结果为阴性,妊娠期间经我们认可的医院施行羊膜腔穿刺术或经皮脐静脉穿刺术、染色体核型分析及染色体荧光原位杂交(FISH)、荧光定量聚合链式反应(QF-PCR)等检测,明确诊断胎儿患有本主险合同约定的染色体异常疾病,且被保险人实施妊娠终止手术的,我们将按本项保险责任的保险金额给付妊娠终止手术保险金,给付后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4)介入性产前诊断医疗费用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其保险期间内接受指定无创产前胎儿DNA检测且检测结果为高风险或阳性,并在我们认可的医院施行羊膜腔穿刺术或经皮脐静脉穿刺术、染色体核型分析及染色体荧光原位杂交(FISH)、荧光定量聚合链式反应(QF-PCR)等检测,我们将按被保险人在我们认可的医院内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检测费用给付介入性产前诊断医疗费用保险金,累计给付金额以本项保险责任的保险金额为限,给付后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若被保险人发生的属于本项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检测费用已通过任何第三方获得补偿,则我们仅对剩余部分按照本主险合同的约定进行给付。
(5)指定无创产前胎儿DNA检测
在被保险人的保险期间内,如被保险人需要,被保险人可与我们指定的健康管理服务机构联系,我们将通过指定的健康管理服务机构对被保险人提供指定无创产前胎儿 DNA 检测服务,服务次数以一次为限。
(6)叶酸代谢检测(可选项目)
在被保险人的保险期间内,如被保险人需要,被保险人可与我们指定的健康管理服务机构联系,我们将通过指定的健康管理服务机构对被保险人提供叶酸代谢检测服务,服务次数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