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院津贴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因等待期届满后首次发生的疾病而住院接受治疗,我们将按以下方法给付住院津贴保险金:
住院津贴保险金=住院津贴保险金每日给付额(10元/保险单位/天)×保险单位×实际住院天数每个保单年度内给付的住院津贴保险金最高给付住院天数以120天为限。被保险人未满8周岁前的每个保单年度内给付的住院津贴保险金最高给付住院天数以30天为限。
当被保险人住院治疗跨二个或以上保单年度时,我们以被保险人实际住院入院日所在保单年度本附加合同约定的最高理赔天数为限给付该次住院的住院津贴保险金。
(2)重症监护室津贴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因等待期届满后首次发生的疾病而住院且须入住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在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期间,我们在给付住院津贴保险金的同时,按以下方法给付重症监护室津贴保险金:
重症监护室津贴保险金=重症监护室津贴保险金每日给付额(20元/保险单位/天)×保险单位×在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的天数每个保单年度内给付的重症监护室津贴保险金最高给付住院天数以60天为限。
当被保险人住院治疗跨二个或以上保单年度时,我们以被保险人实际住院入院日所在本附加合同保单年度约定的最高理赔天数为限给付该次住院的重症监护室津贴保险金。
(3)手术津贴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因等待期届满后首次发生的疾病而施行手术治疗,我们将按以下方法给付手术津贴保险金:
手术津贴保险金 = 手术津贴保险金额(500元/保险单位)×保险单位×施行手术的津贴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
手术项目分7个等级,各等级对应的手术津贴保险金给付比例如下所列:津贴等级1,保险金给付比例5%;津贴等级2,保险金给付比例10%;津贴等级3,保险金给付比例20%;津贴等级4,保险金给付比例30%;津贴等级5,保险金给付比例50%;津贴等级6,保险金给付比例75%;津贴等级7,保险金给付比例100%;在保险期间内,我们给付手术津贴保险金以 10 次为限。
若被保险人因疾病在同一次手术涉及二个或以上手术项目时,我们将按其中最高等级的手术项目给付手术津贴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在同一次手术涉及二个或以上手术项目时,我们将累计各津贴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手术津贴保险金,但以手术津贴保险金为限。
(4)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
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届满后首次发生并由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有本附加合同附录1所列的重大疾病,我们将从被保险人被确诊患有重大疾病后的下一期保险费开始豁免您应支付的本附加合同余下的各期保险费。获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缴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