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满期日当日零时仍生存,我们按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的 115%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病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日或本合同中止后的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90 日内(含第 90 日)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并无息返还已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日或本合同中止后的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90 日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累计已交保险费的 160%给付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我们不再给付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3)般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一般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我们不再给付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4)假日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节假日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倍给付节假日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我们不再给付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5)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本合同约定的 8 种重大自然灾害而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含第 180 日)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5 倍给付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我们不再给付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6)乘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合法驾驶或乘坐私家车、单位公务或商务用车期间,在车内因交通事故而发生意外伤害,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含第 180 日)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10 倍给付驾乘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我们不再给付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7)速动车/普通动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高速动车组列车/普通动车组列车期间在列车车厢内因交通事故而发生意外伤害,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含第 180 日)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20 倍给付高速动车/普通动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我们不再给付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8)定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合法商业营运的客运火车、客运轮船、客运汽车期间在交通工具内因交通事故而发生意外伤害,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含第 180 日)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10 倍给付指定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我们不再给付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9)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合法商业营运的客运飞机,自进入客运飞机的舱门时起至抵达目的地走出客运飞机的舱门时止因交通事故而发生意外伤害,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含第 180 日)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50 倍给付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我们不再给付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0)网约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网约车期间在网约车内因交通事故而发生意外伤害,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含第 180 日)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10 倍给付网约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我们不再给付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1)车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骑自行车期间与机动车碰撞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含第 180 日)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2 倍给付自行车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我们不再给付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2)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步行期间与机动车碰撞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含第 180 日)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2 倍给付行人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我们不再给付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3)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搭乘电梯期间,因电梯故障而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含第 180 日)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倍给付电梯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我们不再给付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保险金,本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