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观察期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初次投保或续保间断后重新投保本合同时,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不含)后患疾病,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的,我们按以下约定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和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保险金。这30日称为疾病观察期。续保无疾病观察期。
被保险人在疾病观察期内发生疾病的,无论治疗是否发生在疾病观察期后或延续至疾病观察期后,我们均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2)住院医疗保险金
疾病观察期后,被保险人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的,我们对于其在住院期间实际发生并支付的、医疗必需且合理的、并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药品费及其他住院医疗费用,按本合同中约定的补偿原则、给付标准及给付限额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同一原因间歇性住院,前次出院与后次入院日期间隔未达90日,则按同一住院原因给付。同一住院原因的给付,最高以90日为限。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住院且延续至保险期间届满时仍未出院,对于我们同意续保的,我们将根据被保险人住院医疗费用的实际发生时间,按实际住院天数在原保单与续保保单中的占比分别承担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的责任;若您未交纳续保保险费或我们不同意续保,我们将对被保险人该次住院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次日起30日内发生的、属于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但累计给付保险金以本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为限。
(3)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保险金
疾病观察期后,被保险人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的,我们对于其住院前七日内(含住院当日)以及出院后三十日内(含出院当日),在与住院相同的医疗机构因与该次住院相同原因实际发生于疾病观察期后并支付的医疗必需且合理的、并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门诊急诊医疗费用,按本合同约定的补偿原则、给付标准及给付限额给付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住院且延续至保险期间届满时仍未出院,对于我们同意续保的,我们将根据被保险人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的实际发生时间,按实际门诊急诊天数在原保单与续保保单中的占比分别承担给付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保险金的责任;若您未交纳续保保险费或我们不同意续保,我们不再承担给付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保险金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