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院医疗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者在等待期后经医院确诊因疾病必须住院治疗的,对被保险人发生的符合通常惯例的,且医学必需的合理住院医疗费用,包括床位费和膳食费、重症监护室床位费、药品费、材料费、医生费(诊疗费)、治疗费、护理费、检查化验费、手术费用、器官移植费,我们按照本合同医疗保险金的计算方法的约定,在上述各项医疗费用的每日限额及年限额范围内给付医疗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接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住院治疗,且在本合同保险期间结束之日治疗仍未结束的,则对于被保险人该次住院治疗在本合同终止日次日起30日内发生的上述医疗费用,我们仍在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给付医疗保险金的责任,对于被保险人该次住院治疗在本合同终止日次日起30日后发生的医疗费用,我们不再承担给付医疗保险金的责任。
(2)特殊门诊医疗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者在等待期后经医院确诊因疾病必须在医院接受以下特殊门诊治疗的:①门诊癌症放化疗;②门诊肾透析;③器官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治疗;对被保险人发生的上述符合通常惯例的,且医学必需的合理门诊医疗费用,我们按照本合同医疗保险金的计算方法的约定,在上述各项医疗费用的年限额范围内给付医疗保险金。
(3)医疗保险金的计算方法
医疗保险金=本合同保险期间内累计的按比例计算的医疗费用-年度免赔额-本合同保险期间内累计我们已给付的医疗保险金其中:按比例计算的医疗费用=每次治疗发生的本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合理医疗费用×该次治疗相对应的本合同约定的给付比例本合同的年度免赔额为3万元,在保险单上载明。
(4)年度给付限额及终身最高给付限额
我们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累计给付的医疗保险金之和以本合同约定的年度给付限额为限,且我们在本合同以及各续保合同保险期间内累计给付的医疗保险金之和以您与我们约定的保障计划对应的终身最高给付限额为限。我们按照如下约定计算终身最高给付限额:①您为被保险人首次投保本合同时,如果被保险人未拥有“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障”,终身最高给付限额为终身基本给付限额和无理赔优惠额之和;②您为被保险人首次投保本合同时,如果被保险人拥有“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障”,终身最高给付限额为终身基本给付限额的105%和无理赔优惠额之和。本合同的被保险人按本合同的约定享受无理赔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