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疾病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按照治疗方案授权书的约定在大中华以外地区的指定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通常惯例的且医学必需的下列医疗费用:床位费、陪床费和膳食费、药品费、材料费、医生费(诊疗费)、护理费、检查化、治疗及手术费、转运费、器官移植费、骨髓移植费、翻译费住院津贴险金
保如果被保险人按照治疗方案授权书的约定在大中华以外地区的指定医疗机构接受住院治疗,我们按被保险人每次在指定医疗机构的实际住院天数和本合同约定的住院日额向被保险人给付住院津贴保险金,即:住院津贴保险金=在指定医疗机构的实际住院天数×住院日额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住院津贴保险金的累计给付天数最高以60天为限。
(2)归国后国内药品费用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按照治疗方案授权书的约定在大中华以外地区的指定医疗机构接受住院治疗超过3晚(含)的,对于被保险人结束大中华以外地区的治疗后在大中华地区发生的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药品费用,我们在本合同约定的该项保险金的单项限额范围内给付归国后国内药品费用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已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除本合同之外的商业性医疗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其他政府机构或者社会福利机构获得药品费用补偿,则我们仅对剩余未获补偿部分给付归国后国内药品费用保险金。除上述归国后国内药品费用保险金外,对于被保险人在大中华地区接受的任何诊断、治疗、服务或者用药产生的费用,以及在配药过程中产生其他的费用(如挂号费),我们不承担给付归国后国内药品费用保险金的责任。
(3)交通费用保险金
对于被保险人、陪同人员和发生活体器官移植或者骨髓移植情况下的活体捐献者以被保险人治疗疾病为目的的行程安排产生的交通费用,我们在本合同约定的该项保险金的单项限额和给付标准范围内给付交通费用保险金。该行程安排须由授权服务提供商作出并得到被保险人的认可。对于被保险人或者其他第三方作出的行程安排产生的费用,我们不承担给付交通费用保险金的责任。除授权服务提供商认可的因治疗原因导致的行程安排变更外,被保险人或者其他第三方变更授权服务提供商作出的行程安排,需自行承担或者补偿授权服务提供商提供新行程安排的相关费用。住宿费用保险金对于被保险人、陪同人员和发生活体器官移植或者骨髓移植情况下的活体捐献者以被保险人治疗疾病为目的的住宿安排产生的住宿费用,我们在本合同约定的该项保险金的单项限额和给付标准范围内给付住宿费用保险金。该住宿安排须由授权服务提供商作出并得到被保险人的认可。对于被保险人或者其他第三方作出的住宿安排产生的费用,我们不承担给付住宿费用保险金的责任。上述住宿费用指酒店双人房或者双床房的留宿费用,不包括在酒店内产生的其他费用。除授权服务提供商认可的因治疗原因导致的住宿安排变更外,被保险人或者其他第三方变更授权服务提供商作出的住宿安排,需自行承担或者补偿授权服务提供商提供新住宿安排的相关费用。
(4)遗体送返费用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或者发生活体器官移植或者骨髓移植情况下的活体捐献者按照治疗方案授权书的约定在大中华以外地区的指定医疗机构接受治疗的过程中不幸身故,授权服务提供商将根据死者的遗愿或者其陪同人员的意愿,安排运送死者遗体或者骨灰返回大中华地区,对于运送过程中发生的下列遗体送返服务,我们给付遗体送返费用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按照治疗方案授权书的约定在大中华以外地区的指定医疗机构接受授权服务提供商安排的治疗,且在本合同期满日治疗仍未结束的,对于治疗方案授权书约定的治疗在本合同期满日次日起30日内发生的上述费用,我们仍在本合同约定的年度给付限额以及各项保险金的单项限额和给付标准范围内承担给付疾病治疗保险金、住院津贴保险金、交通费用保险金、住宿费用保险金以及遗体送返费用保险金的责任,对于治疗方案授权书约定的治疗在本合同期满日次日起30日后发生的费用,我们不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