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大疾病保险金
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内,被保险人经医院初次确诊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罹患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我们按您累计已交纳的本附加合同及主合同的保险费数额(不计息)向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和主合同同时终止。被保险人经医院初次确诊因意外伤害导致罹患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或者于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经医院初次确诊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罹患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我们按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和主合同同时终止。
(2)少儿特种疾病保险金
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内,被保险人经医院初次确诊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罹患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少儿特种疾病,我们不承担给付少儿特种疾病保险金的责任,本附加合同和主合同同时终止。被保险人经医院初次确诊因意外伤害导致罹患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少儿特种疾病,或者于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经医院初次确诊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罹患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少儿特种疾病,我们除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外,再向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少儿特种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和主合同同时终止。少儿特种疾病保险金的数额约定如下:①若被保险人初次确诊罹患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少儿特种疾病时未满18周岁(不含18周岁生日),少儿特种疾病保险金的数额等于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②若被保险人初次确诊罹患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少儿特种疾病时已满18周岁(含18周岁生日),少儿特种疾病保险金的数额等于零。
(3)成年男性特种疾病保险金
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内,男性被保险人经医院初次确诊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罹患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成年男性特种疾病,我们不承担给付成年男性特种疾病保险金的责任,本附加合同和主合同同时终止。男性被保险人经医院初次确诊因意外伤害导致罹患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成年男性特种疾病,或者于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经医院初次确诊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罹患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成年男性特种疾病,我们除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外,再向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成年男性特种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和主合同同时终止。成年男性特种疾病保险金的数额约定如下:①若被保险人初次确诊罹患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成年男性特种疾病时未满18周岁(不含18周岁生日),成年男性特种疾病保险金的数额等于零;②若被保险人初次确诊罹患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成年男性特种疾病时已满18周岁(含18周岁生日),成年男性特种疾病保险金的数额等于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4)成年女性特种疾病保险金
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内,女性被保险人经医院初次确诊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罹患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成年女性特种疾病,我们不承担给付成年女性特种疾病保险金的责任,本附加合同和主合同同时终止。女性被保险人经医院初次确诊因意外伤害导致罹患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成年女性特种疾病,或者于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经医院初次确诊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罹患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成年女性特种疾病,我们除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外,再向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成年女性特种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和主合同同时终止。成年女性特种疾病保险金的数额约定如下:①若被保险人初次确诊罹患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成年女性特种疾病时未满18周岁(不含18周岁生日),成年女性特种疾病保险金的数额等于零;②若被保险人初次确诊罹患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成年女性特种疾病时已满18周岁(含18周岁生日),成年女性特种疾病保险金的数额等于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