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我们按如下约定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①保险期间为20年的,满期保险金=您根据本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110%;②保险期间为30年的,满期保险金=您根据本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120%。
(2)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我们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①您根据本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105%;②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3)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①若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未满 75 周岁(不含 75 周岁),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②若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年满75周岁,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全残保险金=0.5×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4)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或交通工具意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水陆公共交通工具,或者被保险人驾驶或乘坐他人驾驶的非营运机动车,在交通工具上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或交通工具意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①若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未满 75 周岁(不含 75 周岁),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或交通工具意外全残保险金=10×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②若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年满75周岁,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或交通工具意外全残保险金=5×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5)民航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民航交通意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乘坐经营客运业务的民航班机,自已通过机场安全检查时起至抵达目的地走出民航班机的舱门时止,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民航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民航交通意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①若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未满 75 周岁(不含 75 周岁),民航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民航交通意外全残保险金=10×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②若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年满75周岁,民航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民航交通意外全残保险金=5×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6)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保险金或重大自然灾害意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本合同约定的8种重大自然灾害而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保险金或重大自然灾害意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①若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未满 75 周岁(不含 75 周岁),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保险金或重大自然灾害意外全残保险金=10×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②若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年满75周岁,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保险金或重大自然灾害意外全残保险金=5×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