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别生存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的第5周年仍生存,我们将按以下方式给付特别生存保险金:特别生存保险金=20%×本合同的年交保险费×(保单年度数-1)或交费年期数(以较小者为准)如果您选择的是趸交的交费方式,上述年交保险费根据被保险人在趸交的交费方式下对应的保险费率,以第5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两者之和为基础,按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计算。如果您选择的是分期支付的交费方式,上述年交保险费根据被保险人在年交的交费方式下对应的保险费率,以第5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两者之和为基础,按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计算。
(2)生存保险金
自本合同的第6周年起至本合同终止,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第双数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生存,我们按当日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两者之和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
(3)祝寿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期满日零时生存,我们按本合同的年交保险费与交费年期数的乘积给付祝寿金,同时本合同终止。如果您选择的是趸交的交费方式,上述年交保险费根据被保险人在趸交的交费方式下对应的保险费率,以本合同期满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两者之和为基础,按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计算。如果您选择的是分期支付的交费方式,上述年交保险费根据被保险人在年交的交费方式下对应的保险费率,以本合同期满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两者之和为基础,按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计算。
(4)身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①本合同的年交保险费与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保单年度数或交费年期数(以较小者为准)的乘积;② 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如果您选择的是趸交的交费方式,上述年交保险费根据被保险人在趸交的交费方式下对应的保险费率,以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两者之和为基础,按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计算。如果您选择的是分期支付的交费方式,上述年交保险费根据被保险人在年交的交费方式下对应的保险费率,以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两者之和为基础,按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