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
①如果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或者公费医疗保障人员的身份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住院且接受治疗,并且已经获得社会医万保险或者公费医疗补偿,保险公司给付以下两项保险金:基本医万费用:我们按住院期间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基本医疗费用的100%给付保险金,每个保单年度住院此项保险金的累计给付金额以6000元/单位/保险单位数为限。基本医万外药品费:保险公司按住院期间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基本医疗外药品费的80%给付保险金,每个保单年度住院此项保险金的累计给付金额以1500元/单位x保险单位数为限。
②如果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住院且接受治疗,并且没有获得社会医疗保险或者公费医疗补偿,保险公司给付以下两项保险金:保险公司按住院期间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医万费用的60%给付保险金,每个保单年度住院此项保险金的累计给付金额以下表所列每单位住院费、基本医疗药品费、基本医万外药品费和其他医万费用的保险金限额乘以保险单位数为限,其中住院费、基本医万药品费、基本医万外药品费和其他医疗费用的限额应分别适用。
(2)住院前、后门诊费用保险金
①如果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或者公费医疗保障人员的身份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住院且接受治疗,并且已经获得社会医疗保险或者公费医疗补偿,保险公司给付以下两项保险金:如果在住院前14天(含)及出院后30天(含)内,因为与住院相同的原因进行门诊治疗,保险公司按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门诊医疗费用的80%,给付住院前、后门诊医万费用保险金。每个保单年度住院前、后门诊医疗费用保险金的累计给付金额以500元/单位x保险单位数为限。
②如果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住院且接受治疗,并且没有获得社会医疗保险或者公费医疗补偿,保险公司给付以下两项保险金:如果在住院前14天(含)及出院后30天(含)内因为与住院相同的原因进行门诊治疗,保险公司按被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门诊医疗费用的60%,给付住院前、后门诊医疗费用保险金。每个保单年度住院前、后门诊医疗费用保险金的累计给付金额以500元/单位x保险单位数为限。
(3)无理赔优惠
若当前保单年度内主险合同没有赔付记录,且在保单周年日前续保,则下一个保单年度基本医万外药品费每个保险单位的保险金将在上一个保单年度的基础上增加150元,基本医万外药品费每个保险单位的保险金最多可以增加至1950元。主险合同发生赔付后,在下一个保单年度,基本医万外药品费每个保险单位的保险金降至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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