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及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就诊,经专科医生诊断确定必须住院并正式办理住院手续入院治疗的,在其入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住院治疗期间实际发生的必需且合理的住院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照本条款“医疗费用保险金计算方法”的约定,给付一般住院及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险金。住院治疗期间包括因与该次住院相同的原因在该次住院前7日内(含住院当日)及出院后30日内(含出院当日)进行门急诊治疗的期间。
一般特定门诊医疗费用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确诊并接受特定门诊治疗,对于其实际发生的必需且合理的下列特定门诊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照本条款“医疗费用保险金计算方法”的约定,给付一般特定门诊医疗费用保险金。特定门诊医疗费用包括:
(1)门诊肾透析费用;;
(2)器官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治疗费用;;
(3)门诊恶性肿瘤治疗费用,包括化学疗法治疗费用、放射疗法治疗费用、肿瘤免疫疗法治疗费用、肿瘤内分泌疗法治疗费用、肿瘤靶向疗法治疗费用;
(4)门诊手术费用。
对于被保险人因与该次住院相同的原因在该次住院前7日内(含住院当日)或出院后30日内(含出院当日)进行特定门诊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受益人仅可申请一般特定门诊医疗费用保险金和一般住院及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险金中的一项,不得重复申请。
恶性肿瘤住院及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首次确诊并接受本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治疗的,经专科医生诊断确定必须住院治疗的,在其于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住院治疗期间,对于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必需且合理的恶性肿瘤住院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照本条款“医疗费用保险金计算方法”的约定,给付恶性肿瘤住院及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险金。住院治疗期间包括因与该次住院相同的原因在该次住院前7日内(含住院当日)及出院后30日内(含出院当日)进行门急诊治疗的期间。
恶性肿瘤特定门诊医疗费用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首次确诊并接受恶性肿瘤的特定门诊治疗,对于其实际发生的必需且合理的下列特定门诊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照本条款“医疗费用保险金计算方法”的约定,给付恶性肿瘤特定门诊医疗费用保险金。恶性肿瘤特定门诊医疗费用包括:
(1)化学疗法治疗费用;
(2)放射疗法治疗费用;
(3)肿瘤免疫疗法治疗费用;
(4)肿瘤内分泌疗法治疗费用;
(5)肿瘤靶向疗法治疗费用。
对于被保险人因与该次住院相同的原因在该次住院前7日内(含住院当日)或出院后30日内(含出院当日)进行恶性肿瘤特定门诊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受益人仅可申请恶性肿瘤特定门诊医疗费用保险金和恶性肿瘤住院及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险金中的一项,不得重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