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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鑫福年金险分红演示?附表格

张悬            来源:希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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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年金险分红型保险产品,大家会比较关注他的分红情况,我们通过泰康鑫福年金险分红演示来看看它的情况。

为了方便各位小主对分红演示更加清晰明了,小编打算用案例的形式给大家讲解。

案例:被保险人为 30 岁男性,投保人为其投保泰康鑫福年金保险(分红型),保险费交费期间为 15 年,年 交保险费 1 万元。 养老保险金起领年龄:65 岁,基本保险金额是6,61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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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产品说明书,我们能看到泰康鑫福年金险分红的特别保险金: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第 6 个、第 7 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生存,保司分别向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给付 10,000 元特别保险金。 生存保险金:自第 8 个保单年度起,至被保险人到达 65 岁前,被保险人在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生存,保司向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给付 1,983 元生存保险金。

养老保险金:自被保险人到达 65 岁起,至被保险人年满 105 岁止,被保险人在每一个本合同的年生 效对应日生存,保司向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给付养老保险金。 首次给付的养老保险金金额为 2,082.15 元,第二次及以后每年给付的养老保险金金额均为上一年的 105%。 自养老保险金首次给付起,保司给付养老保险金至被保险人 99 岁。如果被保险人在 79 岁身故, 保司将向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一次性给付 80-99 岁未领取的养老保险金总额 143,130.62 元。 

身故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 65 岁前身故,保司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 金额为已交纳保险费总额与被保险人身故之日本合同现金价值的较大者,本合同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在 65 岁后身故,身故保险金金额为零,本合同终止。 

投保人意外身故、高残豁免保险费: 如果投保人在保单生效后 1 年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该意外伤害直接导致投保人在 180 日内身故, 我们将豁免投保人应交纳的本合同的保险费 14 万元,豁免的保险费视同投保人已交纳的保险费。 如果投保人在保单生效后 1 年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该意外伤害直接导致投保人在 180 日内发生本 合同所定义的高度残疾,保司将豁免投保人应交纳的本合同的保险费 14 万元,豁免的保险费视同投 保人已交纳的保险费。表格中假设当年回报率分为低、中、高三档,这三档,保司会根据当年的经营情况把当年度末红利分给投保人。假如在保单第三年度,公司经营情况较好,则可以获得549元的红利。

关于泰康鑫福年金险分红演示,小编就聊到这里,如果还需要了解其他保司产品的分红演示表,可以点击下面其他产品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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