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众壹号保险计划由合众壹号两全保险和合众附加壹号重大疾病保险组合而成,可提供158种疾病保障,并且轻症多次赔付,首次确诊轻症可豁免保费,那么合众壹号保险条款有哪些呢?下面一起来了解下。
合众壹号保险条款
1、投保年龄
指您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本合同的投保年龄为0至50周岁。
2、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开始至终身。
3、基本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4、犹豫期
犹豫期是指自您签收本合同的次日零时起的一段时期,该时期以保险单上载明的日数为准。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我们将向您无息退还保险费。
5、保险费的交纳
本合同的交费方式和交费期间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在交纳首期保险费后,您应当在每个保险费约定交纳日交纳其余各期的保险费。
6、保险责任
合众壹号保险可提供108种重疾和50种轻症保障,比如只要罹患合同中约定的108种重大疾病,可按基本保额、所交保费、现金价值较大者给付重疾保险金。若罹患合同中约定的50种轻症疾病,可按基本保额的25%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累积最多给付3次,并且还可豁免余下保费。
并且只要你生存至至80周岁,就可按所交保费的110%给付祝寿金,身故、全残兼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