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锦绣前程是一款人寿保障产品,主要提供重疾和特定疾病保障,并且满期有满期金,身故兼可保,那么太平洋锦绣前程保险责任有哪些呢?下面一起来了解下。
太平洋锦绣前程产品计划
一、产品组成
主险:太平洋锦绣前程两全保险
附加险:附加锦绣前程重大疾病保险
二、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18岁—35岁
保险期间:30年
等待期:180天
三、保险责任
1、重疾:主要提供88种疾病保障,只要罹患合同约定中重疾的一种或多种,等待期前,按附加险的基本保额给付保险金,等待期后,返还已交的主险和附加险保费之和给付保险金。
2、特定疾病:提供20种特定疾病保障,一旦罹患合同中约定的特定疾病,按附加合同基本保额的20%给付,只给付一次。
3、满期金:在保险期届满时,给付付130%的主险以及附加险已交保费之和。
4、特定疾病保费豁免:只要罹患合同中约定的特定疾病,即可豁免余下保费,保障内容继续有效。
5、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若不幸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按160%已交保费与现金价值两者取大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四、免除责任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2、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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